2007年3月1日起,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之手提行李安檢新措施如下:
行李注意事項
項目
內容
攜帶外幣
附註:攜帶超量黃金、外幣、人民幣及新台幣之出境旅客,應至出境海關服務檯辦理登記 (服務檯電話:03- 3982308、3983222)。
行李
最好分為拖運大行李及隨身手提行李兩種,每人依照航空公司規定來準備行哩,超過者需自付超重費用。※日本的行李須請客人自行提領至房間。
攜帶用品
個人習慣藥品、盥洗用具、拖鞋、暈車(機)藥品、雨傘、吹風機等,請自行準備100伏特變壓器。 ※ 日本為100 V(伏特)
衣著
可依台灣溫度穿著:夏季帶泳裝、短褲、拖鞋、太陽眼鏡、防曬油、帽子。冬季帶禦寒外套、手套、圍巾、帽子、油脂面霜。
餐食
飛機上
搭遊覽車
飯店內
游泳池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購物須知
及免稅煙酒
國際電話
◎ 日本→台灣
日本國際冠碼
台灣國碼
區域號碼
台灣電話號碼
001+ 010
886
省略(0)
12345678
◎ 台灣→日本
台灣國際冠碼
日本國碼
日本電話號碼
002
81
入境日本
注意事項
2007年11月20日起開始實施外國人入境日本時需提供個人識別資訊,即本人指紋及臉部照片拍攝;倘若拒絕提供者將不獲准進入日本並令其離開日本。
適用對象:除了以下免除者之外,所有想入境日本的外國人士均為提供對象:(1)特別永住者、(2)不滿16歲者、(3)應國家行政機關首長邀請的人、(4)亞東關係協會日本事務所之職員及其家族、(5)法務省令中所規定之人員。
保險
感謝您的支持與愛護,參加本公司所承辦的旅行團。本公司遵照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就每位旅客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每人新台幣二佰萬元;因意外所致體傷的醫療費用保險為新台幣十萬元;以及綜合旅行社的一億七百萬元履約保證,希望您能安心的出門旅遊。另外,依「國外旅遊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疾病檢疫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