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詳細內容頁面

(未上架)[虎航]沖繩4天自由行~【東橫INN系列飯店】
編號: OKA4ITK 出發地: 高雄
適用期間: 2019/03/12~2019/06/30
天數: 4天3夜

航班資訊

去程
回程

參考費用:

(依出團日價格會不同,此費用僅供參考)
大人
小孩佔床
小孩加床
小孩不佔床
嬰兒
單人房差

行程特色

沖繩美麗海水族館
沖繩海洋博公園生息著約740種類,21,000點以上的生物。 從世界最大的大水槽“黑潮之海”可以觀賞到世界最大的鯨鲨和世界首次養殖成功的蝠鲼。大水槽的旁邊設有“Cafe Ocean Blue”,可以邊觀賞鯨鲨漫遊,邊品嘗墨西哥飯和意大利面,以及冰淇淋等食物。
琉球村
位于讀谷村的琉球村是一個能參加沖繩特有體驗的設施。三線教室、紅型、藍染、織物、彩繪獅子等工藝體驗,以及制作沖繩的小吃開口笑等活動種類豐富,即使是雨天也能遊玩的項目也很多。 還有藝能遊行、Eisa太鼓舞表演、民謠・藝能表演等活動。能品嘗沖繩料理的餐廳也值得推薦哦。
首里城
2000年登錄爲世界遺産,是沖繩具有代表性的觀光勝地,同時也是象征琉球王朝繁榮昌盛時期的曆史建築。首里城占地約5公頃,一般對外開放的僅是其中的一部分。按照參觀的順路,順利的話1個小時至1個半小時就可以周遊完。如果想更詳細了解首里城,歡迎進入收費區域,那裏有免費導遊介紹哦。
國際通
說起在那霸購物,那就是每天都擠滿了遊客的國際通了。街上林立著各種土特産店和飲食店,如果想尋找時尚或不同尋常的商品,建議您進入國際通旁的小街。比如松尾巴士站後面的“ニューパラダイス通り”(新樂園通),那裏有傳統和現代相結合的民間藝術店鋪和時尚的咖啡舘、路邊攤風格的咖啡店,能感受與國際通截然不同的風格。
沖繩世界文化王國・玉泉洞
以全長5米的鍾乳洞,玉泉洞爲中心,是個可以感受沖繩文化、曆史和自然的主題公園。老街城區是將具有100年以上曆史的古民屋移建,再現琉球王朝時代街市的景區。可以參加制作紅型和紙張等傳統工藝的體驗。還有,將沖繩的傳統藝能Eisa太鼓舞、獅子舞和Kachasi融于一體的超級Eisa太鼓舞(一天四場)也值得一看。
那覇市第一牧志公設市場
鮮魚,肉類,熟菜,幹貨等各種各樣的食材琳琅滿目,充滿活力的市場。 年長的服務人員們也都非常熱情。觀光遊客中最有人氣的是“持ち上げ”(Mochiage提貨上樓)制度。 1樓購入的鮮魚在2樓的食堂加工後食用。推薦給立刻就想品嘗五顔六色南國鮮魚的遊客!
平和通・壺屋YACHIMUN街
從國際通的沖繩三越前開始的拱廊、平和通商業街聚集了面向年輕人的沖繩禮品和民間藝術品。 穿過拱廊,從琉球王府開始,各地而來的陶器工聚集的壺屋陶器街就會呈現在您的面前。 整修後的壺屋陶器街兩旁,接連不斷的新舊陶器店裏排列著各具個性的陶器。 感受曆史的同時,可以享受這悠閑的氛圍。

 

行程內容

簽証說明

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開始,針對在台灣設籍的台灣居民,實施以短期停留為目的(就職或就業者等除外),進入日本可免簽證停留90天的措施。
免簽證的實施對象是以觀光、療養、運動、拜訪親友、參觀、參加講習會或出席聚會、業務連繋等短期停留期間即可完成之事項者。
因就業或參與因業務關係而獲得報酬之活動(藝文活動、職業運動的參與)、就讀語言學校、留學、公司的研習等目的而欲進入日本者,仍需事前取得相關之簽證,敬請留意!

再者、申請入境日本時須自行舉證符合以下條件: 
(1)需持有有效護照,其上登載有身分證字號。(且在有效期內返回本國或僑居地者)  
(2)申請人所提出的入境目的與從事的活動需一致,且須符合日本國的出入國管理及民認定法(以下稱‘入管法’)所規定的短期停留之停留資格及停留期間。(特別是經常出入日本國者,以訪問親友為目的等進入日本,須詳盡的說明在日本停留期間的活動相關內容及與親戚、友人之間的關係。)  
(3)申請人不曾違反入管法第五條第一項各號之相關法令 (因逾期居留等原因被日本強制遣返,尚未經一定期間;在各國違反法令被處一年以上徒刑或監禁等拒絕其入境之事由) 者。 

但是,符合上述條件者也並不表示一定可入境日本,敬請留意! 

● 短期停留期間可進行之活動內容(具體實例)

計劃前往日本進行個人旅行者,對於入境日本時相關的入境手續若有疑問,請洽詢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 日本交流協會 日本免簽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落地)簽證或其他相當簽證便利方式前往之國家(地區)

各國暨各地區簽證、入境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

各國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佈者為準。

資料來源:外交部

購買機票前請向所搭之航空公司確認免(落地)簽登機事宜  

行程規定

  • ◆【台灣虎航班機訂購須知】(為免爭議請務必於購買前詳細閱讀) 
  • ■ 本行程使用之機票為,團體經濟艙票種來回。 團體機票統一由航空公司劃位,無法自行選位,同行旅客座位有可能不相鄰,敬請見諒。 
  • ■ 未滿24個月之嬰兒售價單程1,000台幣,來回1,500台幣,嬰兒票不含行李,每位成人旅客僅能攜帶一位嬰幼兒(須手抱,機上無法需求嬰兒搖籃);由於每架班機有限制嬰兒人數,請於訂購時預先告知嬰兒護照上之英文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嬰兒訂位狀況依航空公司回覆為準。
  • ■ 注意事項及退票規定:機位一經確認後不可更改航班、日期與行程、不可退票、不可更改姓名或拼音。恕無法提供相關退費證明。 
  • ■ 每人可享有一件去回程各20公斤以內免費託運行李及2件總和去回程各10公斤以內手提行李,超出部分按照航空公司規定,費用敬請自理。 手提行李限制:每人可攜帶 2 件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超過 10 公斤。每件行李的尺寸不得超過 54 公分 x 38 公分 x 23 公分 。託運行李限制:單件重量不得超過 30 公斤,若您加購的行李超過 30 公斤,請打包成 2 件。
  • ■ 票價不含機上餐食,若要加購餐食請於機上向空服員訂購。 
  • ■ 如需加購行李,請於訂單成立時加購,機票一經開立則不接受「加購托運行李//訂購機上餐食」服務,旅客如需加購請於櫃檯購買託運行李。 
  • ■ 取消規定:此商品若取消,將收取全額機票費用及住宿飯店取消費用;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班機延誤,台灣虎航不提供旅客轉乘其他航空公司班機之服務、亦不提供安排旅客住宿之服務,且不負任何行程取消延誤責任,敬請留意。 
  • ■ 台灣虎航保有最終航班時間及託運行李公斤數變更之權利,如有異動請依照台灣虎航公告為準,恕無法另行退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 機場報到手續流程,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虎航航空(11月起改由台灣航勤公司代理)櫃檯前辦理,如有異動以現場為準。 不含機場至飯店的相關交通。

費用說明

■ 未滿24個月之嬰兒售價單程1,000台幣,來回1,500台幣,嬰兒票不含行李,每位成人旅客僅能攜帶一位嬰幼兒(須手抱,機上無法需求嬰兒搖籃);由於每架班機有限制嬰兒人數,請於訂購時預先告知嬰兒護照上之英文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嬰兒訂位狀況依航空公司回覆為準。

■ 票價不含機上餐食,若要加購餐食請於機上向空服員訂購。 

■ 如需加購行李,請於訂單成立時加購,機票一經開立則不接受「加購托運行李//訂購機上餐食」服務,旅客如需加購請於櫃檯購買託運行李。

 

旅遊錦囊

入境不能攜帶的物品
1.入境日本以下物品請勿攜帶:
(1)違禁品:如大麻、鴉片、槍彈、刀械、假鈔等.... 
(2)食品:牛、豬、羊等之肉品內臟加工成品等等.... 
(3)華盛頓公約內之保護動物的製品或加工品等等.... 
2.最常見被沒收的動植物違禁品 (違者沒收物品,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
3.動物製品:火腿 (來源地→大陸);肉粽 (來源地→東南亞);肉乾 (來源地→新加坡、香港);燒鴨 (來源地→大陸、香港);臘腸
臘肉 (來源地→大陸、香港);香腸 (來源地→大陸、香港) 
4.植物製品:桃子 (來源地→日本、大陸);芒果 (來源地→東南亞);梨 (來源地→日本、韓國、大陸);各種蔬菜 (來源地→東南
亞);柑橘 (來源地→東南亞、大陸);蘋果 (來源地→日本、大陸)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連結:空運危險物品名稱
※連結:檢疫規定
2015年入境台灣新規定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4年6月5日公告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14年6月5日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
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
(1)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布的名單之中,除了萬金油、胃藥、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
中,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
(3)自新規定上路之後,民眾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前,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
(4)「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
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5)其餘之相關訊息,請參考(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
 
隨身攜帶物品新規定
※那些東西可以帶上飛機?( 2007.03.01新規定 ) 
總重量100ML:口紅、唇蜜、面膜、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固態口紅可以直接帶、唇蜜要放入透明夾
鏈袋;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應先放入小罐,再放入透明夾鏈袋內,主動申報受檢。
(1)嬰兒食品:分開袋裝交安檢員檢查。
(2)飲料:通過安檢線後再買。
(3)保溫瓶及容器:空容器才可以。
(4)無法分辨屬液體或膠狀物怎麼辦?裝入托運行李(當然不能帶汽油等易燃物及自動噴霧器等危險物品)。
(5)沒有透明夾鏈袋怎麼辦?機場免費提供。
(6)機上服用藥物:藥品須先交安檢員檢查。
 
禁止託運物品
1.違反行程中各地政府規定者(台灣安檢規定)、(檢疫規定)禁止放置於行李中。3C產品備用鋰電池,搭機禁託運 (違者,罰兩
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2.手機、相機、MP3、手提電腦等電子消費產品之備用鋰電池禁止放入託運行李箱,以防短路起火。
3.根據日本航空法規定,內建鋰離子電池之充電式整髮器, 因為電池無法拆卸,為避免發熱自燃,倘若旅客自日本出境若攜帶
這種類型的整髮器時,是不能手提及託運的。
4.每人限帶一個香菸打火機(藍焰之防風打火機不得攜帶)如同攜帶液體、凝膠狀物體及壓縮氣體物品的規範一樣,打火機亦需
以透明夾鏈塑膠袋妥善放置,於通過安全檢查時取出供安檢人員作目視檢查。
5.加熱式便當不允許以手提方式攜帶上機或置於行李箱託運,因其產品含有氧化鉀成分。
6.急凍噴霧殺蟲劑雖然無毒,但其零下超低溫的凍氣直接對人或是寵物噴射都是相當的危險,因此禁止以手提或託運方式攜帶
7.其餘安全檢查之相關訊息,請參考(日本國土交通省網頁)。
軍人/役男/接近役齡男子出國須知
1.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2.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3.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4.本行程所載之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
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5. 連結:移民署相關規定&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3.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4.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5.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6.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7.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供入住旅客煮水用,此熱水壺僅供煮水使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EX: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不等),並請注意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如有使用方式上之8.問題請務必詢問帶團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飯店設備時,可能須負相關責任。

9.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10.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1.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2.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13.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4.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5.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6.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7.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8.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19.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0.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每人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每人可再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21.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哪些東西不能帶?

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22.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23.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24.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25.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26.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27.以上敬請配合~~祝順心 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