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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夢郵輪~探索夢號~澎湖.馬祖跳島假期4天3夜[露臺房]
編號: EDR4MZGMFKKC 出發地: 基隆港
適用期間: 2020/07/13 起
天數: 4天3夜

航班資訊

去程
回程

參考費用:

(依出團日價格會不同,此費用僅供參考)
大人
小孩佔床
小孩加床
小孩不佔床
嬰兒
單人房差

行程特色

備註:*澎湖/*金門/*馬祖須乘坐接駁船  *以上時間表只供參考,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艙房介紹 

行程內容

第1天
基隆港【出發時間18:00】
基隆港為台灣第二大港口,也是台灣北部最重要的海運樞紐,並在光緒12 年(1886年),基隆港正式開 放為商港。從1899年,到1935年間共四期的基隆港築港工程,興建了大型造船廠及軍港、漁港區。從碼頭倉庫到港區鐵路等設施皆相當完備,這四期的築港工程,不但奠定了日後基隆港的發展基礎,也使基隆港在1970年代前,穩坐台灣第一大港寶座;到了1984年時更成為世界第七大貨櫃港。1980年代之後為了提升競爭力,基隆港開始轉型為結合觀光、親水性之港口。在2003年時也設立了自由貿易港區。 自中山高東岸高架橋下,輪船搭乘處即位於出口左側海港大樓旁,請於登船前一個小時到達。您也可以提早到聞名國內外的「基隆廟口」小吃逛逛,可說是基隆觀光的重點。從愛三路到愛四路間的仁三路兩側,聚集許多個攤位,近年來經過重新規劃整修,整理過的廟口小吃街,不但整條街變得井然有序、整齊美觀,而專屬的招牌更將各家攤販的販賣物品,清楚地呈現在遊客眼前,整條小吃街的美食各有不同風味與歷史。

 餐廳 

 公共空間.娛樂.SPA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住宿 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第2天
澎湖【抵達時間 08:00 出發時間 22:00】
澎湖

位於臺灣海峽上,是中華民國臺灣省的離島縣,人口有超過六成定居於縣治及最大城市馬公市。澎湖縣以澎湖水道與臺灣本島之雲嘉地區相互遙望。全縣是由澎湖群島所組成
 

* 抵達及出發時間以星夢郵輪當日公告為準

岸上觀光(尚未公佈),可於上船後至岸上觀光旅遊服務櫃檯預訂。

今日您可自由活動或參加船上自費活動。

※ 以上資訊如有異動依星夢郵輪當日公告或日報為準。

 
早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午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晚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住宿 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第3天
馬祖【抵達時間 09:00 出發時間 20:00】

馬祖

位於臺灣海峽正北方,面臨閩江口、連江口和羅源灣,與中國大陸僅一水之隔,距中國大陸最近點約9.25公里。主要由南竿島(馬祖島)、北竿島、高登島、亮島、東莒島(東犬島)、西莒島(西犬島)、東引島、西引島及其附屬小島共計36個島嶼、礁嶼組成,面積29.6平方公里,居民人口13,000多人

* 抵達及出發時間以星夢郵輪當日公告為準

岸上觀光(尚未公佈),可於上船後至岸上觀光旅遊服務櫃檯預訂。

今日您可自由活動或參加船上自費活動。

★因港口較小,今日需搭乘接駁船上岸。請您耐心等候。

港口資訊:(根據當地港口的停泊調度來安排)

※ 以上資訊如有異動依星夢郵輪當日公告或日報為準。

 

早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午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晚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住宿 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第4天
基隆港【抵達時間 10:00】
郵輪於今日抵達基隆港,您今晨時光可就在浩瀚海洋上、波光粼洵中度過一個完全沒有都市塵囂與叨擾的海上悠閒時光。在船上您可以輕鬆的打扮到處體驗喜愛的活動,如三溫暖、露天泳池、按摩池、高爾夫揮桿場、乒乓球室〃..等;您亦可邀集三五好友選擇喜好的餐飲淺嚐小酌一番,都是不錯的選擇。辦理離船手續後,各自珍重,結束此次的輕旅行
 
早餐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午餐敬請自理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 溫暖的家

簽証說明

國內旅遊不需簽證

行程規定

【本行程之各項內容及價格因季節、氣候等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請依出發前說明會資料為主,不另行通知】

■訂位資格:年滿6個月以上; 89歲以下。

■以上艙房價格表僅供參考,若有變動,以星夢郵輪公司公告為主,恕不另行通知。

■艙房價格及所有優惠方案以新台幣收費,僅適用於持中華民國護照者,或持有台灣工作證或居留證之外國護照的旅客。

■參加星夢郵輪所有航程之旅客,皆需有效護照(7個月以上)及有效簽證方可出發。

■為保護乘客本身安全為由,若為身心障礙人士,請事先告知,以方便星夢郵輪對您的特別照顧。

■如有糖尿病患、需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之洗腎患者,及患有心臟病等其他慢性疾病者,報名時需先出具英文版的醫生診斷證明、攜帶藥劑數量並須填寫星夢郵輪疾病切結書,需經郵輪公司評估後.方可訂房。
星夢郵輪規定不論任何疾病皆需附切結書及英文版醫生診斷證明。(糖尿病可先訂位,其他疾病須先經過船醫同意方可訂位) 
**請於報名時,務必事先告知,並檢附以下資料:
1.星夢郵輪所提供的星夢郵輪疾病切結書. 
2.醫生證明(中英文適航證明),醫生證明上必須加註要"適合郵輪旅遊"."Fit to Travel at sea"...等字樣。
適用情況:患有糖尿病及腎臟病之乘客;或其他任何經麗星郵輪裁定須簽署之特殊疾病或情況之乘客。
◎星夢郵輪保有審核乘客登船之權利,如遇有特殊疾病或情況之旅客需求訂位,請備妥英文適航證明(醫生證明)經星夢郵輪
申請,核准後方可訂位。
◎登船當天.將簽屬醫生證明及切結書正本帶到碼頭,轉交星夢登輪部、始能登船。

■懷孕24星期以下之孕婦必須出示醫師證明適合在船上旅遊,懷孕24星期以上之孕婦不能登船航遊。

■未滿6個月嬰兒及90歲以上旅客(以出發日為主),不接受訂位。

■乘客須於出發航次7日前,須提供有效護照等相關資料以完成訂位手續。

■乘客需憑星夢郵輪訂位確認單與有效旅遊證件於登船當天換取登船卡。

■嬰兒兒童參加郵輪行程一定是算佔床的,並且需有護照才能參加!

■未滿18歲之兒童不可單獨訂房.同房中需1位滿18歲之親屬同行.或附上同行親屬之訂房代號.方可訂房。


★星夢郵輪在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下,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時間、船舶及價格之權利,恕不預先通知。

★船舶停靠各港口時將依實際航行時間略作調整,行程若因故調整恕不作預先通知。

★航程結束或有其他正當事由,旅客經星夢郵輪請求離船而無故不離船者,將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依法得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行程之訂位取消條款因需配合星夢郵輪之規定,交易前,請務必充份瞭解相關內容。

費用說明

●報價包含:
•探索夢號郵輪艙房兩人一室之艙房售價/每位。
•郵輪探索夢號上免付費餐廳提供之餐食。
•郵輪上定義為免費設施之使用,如游泳池、健身房…等及表演秀。
•投保高額旅責險(郵輪航行期間):200萬責任險/20萬元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報價不含:
•郵輪港務稅新台幣2900/人。
•郵輪服務費:內、外、陽台艙/每人每晚120港幣、套房/每人每晚150港幣,(於船上支付)。
※未滿2歲兒童免郵輪服務費、2~13歲以上(含13歲)需支付全額郵輪服務費。
•個人護照辦理費用。 
※以上證照部分請於報名時與您的服務人員確認。
•各港口自選岸上觀光費用。
•郵輪上定義為個人性消費,例如:SPA、點選飲品、自費餐廳用餐、卡拉OK等。
•雲頂夢號以外之早、午、晚餐&行程中未提及之其他安排。

●此行程為保證住房,即訂房完成後,若取消須收取消費用,取消費為100%團費。
●旅客報名須先預付訂金作業金10,000元,並提供正確名單(護照資料)才可訂房。
●訂房確認後如更改訂位資料.則收取更改手續費每位每次1000元。
●每間艙房不得全部更換名單,否則視為取消並需重新訂位。
●各艙等優惠之艙房數量有限,售完為止!所有艙房優惠以實際訂房時為準,如訂房未完成,未確認之前取消訂單,將退還全數作業金;如完成訂房後取消,將產生【取消費用】

旅遊錦囊

1.報名條件:年齡限制出生滿6個月以上,以及89歲以下

2.嬰兒價:出生6~23個月嬰兒,需為同房第3人

3.單人房差:全程單人入住一間艙房(2人房)

4.關愛的房型為無障礙房只設置淋浴設備。

5.旺季售價請洽業務人員。
 

★參加遊輪行程有許多宴會為國際正式場合,請攜帶一套正式服裝 ★

注意事項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1. 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 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3. 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4.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5.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6.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7.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供入住旅客煮水用,此熱水壺僅供煮水使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EX: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不等),並請注意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如有使用方式上之問題請務必詢問帶團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飯店設備時,可能須負相關責任。
  8.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9.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0.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1. 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12.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3.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4. 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5.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6.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7.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8. 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9. 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20. 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21.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國人旅遊購物免稅額規定:

  1. 每人可攜回新台幣2萬元免稅額購物商品。海關查出逾額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 每人可再攜回五部3C產品為上限,海關查出未申報超出量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1. 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2.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3.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4.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1.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2.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3.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4.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1. 出國前,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2.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3. 傳染病預防措施:
    (1)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